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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兴隆镇购房|买了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

2020-10-21 20:07:39浏览量(

摘要:海南兴隆镇楼盘,在没有取得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前是不可以用于出租的,同理取得了经济适用万宁兴隆镇房产权后就能用作出租。相关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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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 兴隆镇房地产,如果你来过海南,看看兴隆镇的天,看看兴隆镇的白云,就一定有兴隆镇买一套房子的冲动。

买了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

在没有取得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前是不可以用于出租的,同理取得了经济适用万宁兴隆镇房产权后就能用作出租。相关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经济适用住房兴隆镇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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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1、确认自己满足上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后,。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进行咨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各地条件会有所不同)。

2、准备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准备:申请表、申购表、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产权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上地址)。

3、提交材料。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到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经过对提交材料进行查验,符合受理条件的可领取受理回执单。

4、等待审核。受理申请后,街道办(乡镇政府)会通过审核材料、邻里访问、入户调查、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将材料报送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进行复审。

5、领取凭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6、选购住房。申请人在了解可供选择的房源各方面情况后,凭《经济适用住房兴隆镇购房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选择,否则视为放弃。

7、办理准购证。选房后,凭选房确认书、身份证、兴隆镇购房通知书到房改办办理准购证。

8、办理兴隆镇购房手续。申请人持住房准购证到所购住房的开发商办理兴隆镇购房手续。

万宁兴隆镇买房优势:万宁兴隆镇房价,在海口高铁东站乘坐到达万宁站,然后再从万宁的汽车站乘坐兴隆的客运中巴车或者出租车即可到达兴隆。另一种到达兴隆的途径是在海口的高铁东站乘坐到达神州半岛站(兴隆站)即可直接到达兴隆的海边,然后再乘坐出租车或者摩的即可到达兴隆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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